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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



曾經,我很喜歡一個女孩子。

但是我們交往的時間不長,短短兩個月罷了。



從大學聯考前,到大學聯考後我們各奔東西,分別念了不同的學校。



分手時並沒有太大的感覺。

直到大一的某個夜晚,我獨自坐在學校的車棚裏。

凌晨兩點半,喝上一罐海尼根,眼神迷朦地看著前方。



突然一種強烈的思念直衝腦門,通過喉頭時差點讓我喘不過去。



多麼想要見上她一面!



我走回宿舍房間,打開電腦

沒一會兒功夫便找到了我想知道的東西,關於她最近的生活。



她過得很好,有一個新的男朋友。

雖然學校生活似乎沒那麼如意,但是一向堅強的她仍然展現了她的韌性。



好似發了狂的我,開始日日夜夜盯緊電腦螢幕

把她的,她朋友的,她系上的所有資訊牢記在我的腦中,好比要期末考那般。



確定已經發了狂的我,硬是製造了一個機會與她見面。



就像許多人做過的事情一樣,我就是說了那麼沒有意義的屁話

「我只是想告訴妳,我還很想念妳」

是的,這樣的話沒有意義。



往後的兩三年內,我仍然沒有辦法把她忘記。

偶爾,我僅僅只是想表達那很簡單的關心。

但是愚蠢的我,卻使得她愈來愈遠。





這樣的故事其實很多人都遇過,尤其在年紀小的時候。



如果這個男生是電影裏面的男主角,那麼他就叫癡情。

如果這個男生只是配角,他就是惹人厭的蒼蠅。



其實你沒有那麼重要。



當你自以為在為對方做了什麼事情之後

往往你給的,不是她要的。



於是乎,常常聽到這麼一句話

「我都為了妳做這麼多了,妳怎麼還....」



難道那些所謂的「付出」,真的是她所需要的嗎?

說得白一點,即使她現在真的需要某樣東西

很有可能也不會是由你來給。



你的地位在哪裡,決定了你能給她什麼東西。



此外,那句話最大的問題在於:交換

這樣的給予不單純,它侵蝕了自己,並期待從對方那裡獲得什麼來填補。



回到原來的主線,給予應該是源於自身的飽滿,彌補了他人的渴望。



如果你的地位不夠,無論你做得再多,也難以感動一分一毫。

因為你給不起她想要的東西。



很多時候那樣東西,並不單指物質本身,而是一種感覺。

既然是一種感覺,就不是你狂抽猛送能給的。 (我是說瘋狂抽獎,猛送禮物)

如果你找不到切入點,那還是不要硬到禁區給人家蓋火鍋。



不然矇著眼投了一百次球,拿下眼罩才發現得分是零。

還一直很納悶怎麼進球率這麼低。







若要問我什麼樣的人最好追求?

我會回答你:匱乏的人。



若要問我什麼樣的人最具吸引力?

我會回答你:富足的人。





Denny@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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