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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開始跟溫蒂說話,是我們兩個人都累倒在床上的時候。





  軍中部隊裡面的床很硬而且很髒,睡在上面的感覺有點像是睡在河床邊的大平板石上面,一塊佈滿青苔、塵漫還不時有小蟲在上面躥動的石頭,除了糟糕之外,你已經沒辦法、也不允許想別的形容詞來表達那種狀態了,因為要是在花腦力想更慘一點的形容詞,你絕對無法在上面安穩睡一個晚上。


  基於這樣的睡眠品質理由,我們都會嚴格要求自己降低智商和水準。


  「你叫什麼名字?」睡在我旁邊的弟兄這樣問我。


  「Fatman。你勒?」


  「我叫Windy。」他翻過頭來對我微笑。


  「溫蒂?」我現在的表情大概像有蚊子飛進我的耳朵。


  「對,溫蒂!」他笑的很甜,會讓人想把棒棒糖刺穿他咽喉那樣的甜。


  「非常好,很美的名字。」我說,同時反胃得想把自己的心臟給吐出來。


  接近深夜的10點30分,我旁邊的弟兄有個像微風輕撫一般的優美名字,除了flower之外,還有什麼比這更美好了?


  我發誓,要不是排長正好巡邏到我的床前,我當時一定會一拳把他打翻在地上,對他大喊:「如果你現在躺在地上滿身是血,你的名字會不會還叫溫蒂!」


  「晚安。」我翻過另一面,心裡盤算要不要跟睡下舖的學弟換位置。


  「喂,來聊聊天嘛。」那個叫溫蒂的說。


  聊什麼?聊現在當兵的人其實都是經過精神醫生嚴格篩選過的智能不足者嗎?


  「隨便呀。」軍隊裡人際關係是很重要的。


  在我翻回去的同時,又看到溫蒂對我微笑。我實在不知道這樣的情況之下,我該有哪一種反應……




  1、叫住巡床的排長,報告有需要急診的病患。

  
  若我跟排長說需要急診的原因是因為他發神經,排長大概會叫我們早點睡,要發神經明天在一起發,並且保證讓我們有發不完的神經。 



  2、趁排長離開寢室後狠狠給那個「溫蒂」一拳,打昏他。


  這樣打昏他,至少可以度過一個安靜的夜晚,不過明天怎麼辦?明天的明天怎麼辦?明天的明天的明天怎麼辦?深思熟慮的我已經思考到一年以後了,也就是明天的明天的明天的明天明天的明天的明天……



  3、假裝睡著,不要理他。


  這樣一來,難保他不會繼續吵我,也難保以後的日子能安靜渡過,更難保他不會趁我睡著對我做什麼……



  4、跟他說我有急事,要他下次請早。


  半夜10點,我能有什麼急事?就算是去上大號,最多拖個10分鐘,難道要我整晚有拉不完的排泄物?上不完的廁所?






  我腦袋裡瞬間轉了好幾個權宜之計,不過最後都被自己推翻,最後我只好決定……聽他說話、跟他做朋友。




  溫蒂發現自己是溫蒂的時候,大約是他上高中一年級,那時候是他第一次談戀愛,也是第一次發現自己的名字其實是溫蒂。


  「我啊,原來是女的。」


  「這樣呀……」雖然不是什麼半夜鬼話的內容,不過這時候在他旁邊窩在被窩裡的我,卻覺得這比鬼故事還要讓人不寒而慄,也讓人摸不著頭緒。


  溫蒂和他的「男」朋友已經交往邁入七年,雙方似乎都很有默契的彼此期許。在我們高中的時候,正好是BBS興起的熱潮中,溫蒂在網路上認識了一個無話不談的好朋友,好像手工義大利麵條遇到番茄洋蔥肉醬一樣,合起來的香味和口感足以飄進兩個人的心坎。個性較柔弱的溫蒂,很自然在網路上兩人的交談中扮演被保護的角色,而對方總是在他最脆弱時伸出強而有力的手臂扶他一把。見面之後才發現,原來雙方都是同性,溫蒂更發現他已經喜歡上網路上那個他,而他本來就是個同性戀者……


  「所以……」


  「所以,你就變成溫蒂了。」我是真的很睏。


  「可以這麼說吧。」溫蒂看起來也累了。


  「太好了。」


  可以睡覺了。


  「好什麼?難道你?」溫蒂好像又興奮起來。


  「不、不,不是啦。」


  最後好像越描越黑,溫蒂帶著奇怪的眼神伴我入睡。






  溫蒂常被學長「照顧」,大家都不喜歡自己被注意。之後只有我常自願跟溫蒂一起做事,也常聽他講他和他「男朋友」的事。


  在溫蒂這樣的情況下,我比其他人都知道最重要的是什麼,不是他變成溫蒂,而是他勇敢的面對了自己。




  很多時候、很多事情我們都知道,但也都會下意識假裝錯身而過,以為只要說服自己是無知的,就可以逃過即將到來的結果。從以前到現在,我想我要擔心的不是自己將逐漸老去,而是活到現在是不是有真正活過!

 
  當然,我的意思絕對不是要大家去精神科做個性向檢查,或者鼓勵大家多去泰國來個發現自我之旅。


  我的意思是,你活著,只是因為你跟大家一樣都會呼吸,還是你活著,是因為你夠真、夠純、夠蠢、夠裝的下一個你自己,讓別人非常開心與你一起享受呼吸。


  面對去做某些事的時候,我連想都沒想就知道我該做什麼,升學、考試、做好學生,升職、加薪、找好工作,別人問我理想時,總是抬著頭望向遠方,假裝血液正被燒到100度,事實上我手腳冰冷想喝四神湯。究竟是All I should do 還是 All I want to do?


  愛情來的時候好像在打躲避球,雖然接到球可以換回隊友,但是被打到就會出場,然後接球的永遠是隔壁「該死的壞男7號」、「混帳好野人9號」或者「可惡的帥哥5號」,我們在畫好方格的球場裡面左閃右避,沒有球可以碰到我們,但也沒有隊友會被我們救回球場。一場比賽下來最後精疲力盡的只剩下球場中央的我們,被砸死只是遲早的事。我多想聽到那群四隻發達的傢伙,在旁邊大罵「幹!該死的好人1號。」


  以前的我們追逐人生和愛情,一切的動作都有目的,好像每個步驟都可以變成一條公式,只要把數字帶進去,我們就可以得到解答。慢慢得,我們充滿侵略與懷疑,不再相信真愛無敵,我們都應該去買許茹芸,好像所有的行動都是一種手段,因為、所以、最後我應該這樣做。


  其實我們都把它想的太複雜,球來的時候,除了千方百計閃躲之外,還有被打和接住。被打了,我就賴在球場上大哭一場,接住後,我換回一個隊友繼續玩耍......

  
  

  「喂!行不行呀?你應該......」


  
  

  「喔,我不應該,但是我要......」



  

  退伍好幾年後的現在,我坐在電腦前面,用手指頭細數這幾年發生的每一段故事,好像很遠又好像很近,伸手過去抓卻只剩下空氣。






  我就知道我可以,



  是因為  All  I  want  to  d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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