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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atman


   星期六早晨,這個時點是我很喜歡的一段區間。


  沒有繁忙的感覺,空氣流動也特別緩慢,街道還沒被鬧鐘叫醒,太陽光線像波浪滾動,緩緩逐蕩然後一條條在海岸線展開,到一定的程度之後,往低窪處聚集,填滿沙灘坑洞。


  我喜歡一個人默默、安靜地在這種環境下行走,不被人察覺。


  只不過一直無法習慣的是,早上公車裡有很多莫名奇妙的味道,這些味道隨處混雜,實在沒辦法分辨嗅起來像是什麼具體感覺,真要譬喻的話,就像棒球手套裡悶絕汗味,讓人窒息,提不起勁。


  但是大致來說,星期六早晨還是有很大吸引力。


  下公車後,經過幾條兩邊栽種不齊的行道樹街道,來到一塊類似都會公園的綠地,我斜掛側肩背包慢慢步行到圖書館。


  「真是莫名奇妙的圖書館。」

  
  我不自覺低語。  


  地方圖書館並沒有圖書館的樣子,事實上如果不在外面掛一塊圖書館的匾額,我想大部分的人只會把這當作公園旁的一棟大型住宅建築物,或者後現代藝術咖啡館。

  
  「嗶嗶!」


  我把用二千元換來的圖書證,靠近感應機器,塑膠製的橫型門把應聲鬆開。

  
  一年二仟元的費用,圖書館真該供應咖啡。 


  雖然表面沒有對身邊的人顯露太多端倪,不過對於最近接二連三的「異常切割事件」,我是非常有興趣的,有興趣的方向並不是想找出犯人是誰,或者想為擔憂社會盡一份心力,我只是單純對整個過程有興趣,尤其是有關犯案者的一切……



   他或者她?

   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怎麼樣的一個衝動會去切割女學生的臉頰,憎恨、厭惡、不捨還是喜歡?

  切割臉頰前後的一段時間裡面,又各是擁有哪種心情?犯案的當下會緊張嗎,還是從容不迫?這個犯案者是什麼樣的人,個性、嗜好、人格特質甚至於長相,都讓我很好奇,很想了解。


  磨銳發光的小刀,瞬間沒入肌膚,深紅花瓣似掉落的片片血滴,有沒有讓他覺得世界最美的景致也不過如此?


  我在圖書館針對這個事件,翻閱大部分相關報導,有報章雜誌做的各樣描述,也有網路上留言板的互相探討。


  閱覽室裡有舒適的木頭座椅,另外每六張椅子共用一個大桌子,由於時間還早的關係,這張桌子目前只有我一個使用者。


  我回想昨天晚上偉翔對我和雨喬說的事,關於推理。


  就在他詳細解說「推理」的歷史之後,我把一連串的切割事件詳盡解說讓他知道,其中也包括雨喬早上跟我說的第四起案件,本想聽他推理這個事件的結論,他卻又開始長篇大論了起來……


  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會有這種能力,而且不經意表現在日常生活中,其實推理本身也可以視為一種經驗累積,準確率可以跟經驗值呈正比的。


  偉翔舉例像星座也是一種推理的衍生,就是把這些日子出生的人,特質、形態、個性、喜好......等等,比較明顯化的特徵整理出來,再歸納整合找出共同論點,推理出星座與人的各種關係。


  「這樣神奇呀。」雨喬張大嘴巴。


  「蠻有趣的。」我皺著眉頭。


  「由於是推理,就是把結果導向機率最大的那一邊,所以也是會有例外囉。像你,夏京彥,你的射手座,崇尚自由、無拘無束及追求速度的感覺,生性樂觀、熱情、主動積極,很明顯前半段有準確,後半段就完全失真了。哈哈哈 ……」


  偉翔的笑聲好像還迴盪在閱覽室裡。


  總之大概就是……


  抽絲剝繭。








  首先是已經知道的事,被害者的選擇, 犯人是怎麼選擇被害者的呢?   


  其實昨天雨喬說的大概,已經約略看出端倪。


  從媒體報導和網路論壇中,可以得到一個關於這項條件的共同訊息,那就是-被害者都是女高中生,先鎖定這個特點做出分析,女高中生給人的第一印象,通常年齡是在16-18歲左右,穿著制服打扮樸素,沒有太多裝飾,沒有太複雜的背景,犯人選擇女高中生作為受害者的原因是什麼呢?


  從各方面蒐集到的資料得知,受害者在案發當時並非都是身著制服,所以制服的選擇已經可以剔除,那就是打扮或者年齡囉?不過這也太過籠統了一些,拿年齡來說吧,如果是選擇這個年齡下手的話,16-18歲左右的區間也未免太過狹隘了,為什麼都能選擇到這段區間的受害者呢?


  光從外表選定目標,又都剛好落於16-18歲這個區段,常理上來說機率是相當低的,尤其是女性在這個年紀,不少人已經過了這個區間卻還保有這個年齡層的稚嫩外型,也不少人現居於這個年齡層表面上看來卻超齡很多的。至於打扮更是因人而異,也沒有法律明文規定高中生應該如何打扮,過了高中階段女生就不能再以此為妝扮。


  受害者剛好皆位於16-18歲左右,這樣恰好的原因究竟是什麼呢?




  兇手本來就認識被害人?


  那樣的話被害人除了年齡之外,一定還會有某些共通處,在他們的背景裡一定隱藏著可以接連起來的線,牢固的把這些受害者串聯在一起。四名受害者的背後共通點,將決定兇手如何選擇被害人的思考模式。


  兇手不認識被害人?


  由於兇手不認識被害人,所以選定被害者的理由或許是顯而易見的,不需要太多時間觀察,也不需要透過任何其他手段。也或者兇手曾經潛藏一段時間,暗中窺視被害人的一切,再從心理評估是否可以選擇她作為下一個犧牲者,這些條件是不是可以滿足他的需求。


  這裡要先下個結論的話,無庸置疑會是第二個推論,也就是兇手並不認識被害人,也並度是因為某些實際關聯做選擇。


  為什麼可以這樣推論呢?


  因為警察對這些被害人早做過大規模盤查與資料搜集,另外也不要忽視媒體的力量,一個已經被炒熱的新聞,甚至警察根本不需要特別去蒐集資料,各家媒體自然而然會把很多奇奇怪怪的關係挖掘出來,試圖找到可以讓這個新聞再往上推的力量。可惜的是,至今,並沒有其他收穫。



  那動機到底是什麼?


   無解。



  媒體把這一連串的事件動機,解釋成「無差別切割」。


  不,是有跡可循的,只是動機是不正常的,這個動機是……


  「異常」的。

  無法用一般常理去解釋的動機。

  
  那兇手選定被害人是長期觀察結果,還是臨時起意做出決定呢?

 

  我把漂浮起來的思緒重新收拾好,有那麼一下子感覺,好像真的可以深入那個人內心,遠遠窺視到他多變的情緒起伏。



  「嗯,很好。」我自言自語,再筆記本上記上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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